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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

一、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辦理期程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,專款專用,經費不得移作他用,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。
二、申請作業期程:為提升學校參與及便利學校擇訂辦理期程,115年度辦理2梯次申請受理,請貴校踴躍提出申請,
受理梯次時間如下:
(一)第1梯次:114年12月15日(星期一)至115年1月6日(星期二)。
(二)第2梯次:115年4月13日(星期一)至115年5月5日(星期二)。
(三)依據申請時間提交資料,請貴校於115年4月30日(星期四)前,函送相關申請表件至本
局,由本局審核後提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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