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 辨識方式及說明」
為加強防制電子煙危害,本局前於114年2月21日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0295848號函(諒達)請各校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措施,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,應進行通報作業及處
置(一般校安事件/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);如電子煙疑含有毒品成分,請確依「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」及「教育單位發現疑有毒品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!!電子菸與加熱菸品的辨識方式請詳閱附件!!
置(一般校安事件/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);如電子煙疑含有毒品成分,請確依「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」及「教育單位發現疑有毒品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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