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警察局辦理-115年婦幼安全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、「攝影 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比賽辦法
1.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5月1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2.參賽對象:
(一)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:以114年9月起就讀本市各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,分為低
(一、二年級學生)、中(三、四年級學生)、高(五、六年級學生)年級3個組別。
(二)「攝影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:以設籍本國之國民,年齡不限。
3.作品主題及規格:
(一)主題:應與婦幼安全相關,諸如性侵害、性騷擾、跟蹤騷擾、數位性別暴力、兒少性
剝 削、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,內容以正向(保護、守
護、愛護)、溫馨和諧為佳。
(二)詳如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、「攝影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比賽辦法。
4.評選規則:
(一)評選標準:主題表達(40%)、創意表現(30%)及作品品質(30%)等3個項目進行
評分。
(二)評選作業: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,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,擇優錄取
評定名次,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,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。
(三)著作權: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,該項權利歸屬本局,且不行使
著作人格權,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。
5.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說明。
2.參賽對象:
(一)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:以114年9月起就讀本市各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,分為低
(一、二年級學生)、中(三、四年級學生)、高(五、六年級學生)年級3個組別。
(二)「攝影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:以設籍本國之國民,年齡不限。
3.作品主題及規格:
(一)主題:應與婦幼安全相關,諸如性侵害、性騷擾、跟蹤騷擾、數位性別暴力、兒少性
剝 削、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,內容以正向(保護、守
護、愛護)、溫馨和諧為佳。
(二)詳如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、「攝影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比賽辦法。
4.評選規則:
(一)評選標準:主題表達(40%)、創意表現(30%)及作品品質(30%)等3個項目進行
評分。
(二)評選作業: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,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,擇優錄取
評定名次,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,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。
(三)著作權: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,該項權利歸屬本局,且不行使
著作人格權,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。
5.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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